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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质量保证书


  质量是企业发产的基础,也是联系供需双方的纽带。供需双方本着利益共同、责任分承、真诚合作的原则,在平等、自愿的基础上,我公司提供给用户使用的产品在质量上出现问题提出以下保证:

  一、我公司提供的产品质量原则上按需方规定的技术标准执行。在需方没有规定的技术标准时,我公司将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执行,并向需方提供产品样品,经需方同意后向需方提供产品,并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和逐步提高。

  二、我公司执行使用下列国家标准:
GB/T519-93 充气轮胎物理机械性能试验方法
GB/T521-93 轮胎外缘尺寸测定方法
GB/T528-92 硫化橡胶和热塑性橡胶拉伸性能的测定
GB/T531-92 硫化橡胶邵尔A硬度试验分法
GB2828-97 逐批检查记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(运用于连续批次的检查)
GB9744-1997 载重汽车轮胎
HG/T2177-1998 轮胎外观质量

  三、我公司做好售后服务工作,保证需方来人、来函、来电在24小时内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反馈。应需方要求,需要供方派人到现场处理一些重大质量问题时,我方距需方100公里以内应在24小时内,500公里内应在48小时内,500公里以外应在7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(不可抗拒情况除外)。

  四、质量争议(问题)的处理:
需方应严格按照制订的技术标准对供方的产品进行检验,保证检验的公正和科学性,对检验不合格的剩余样品应保留一周。
对确属供方质量问题的,已经使用造成的损失,由我公司负责。
对确属供方生产质量问题,没有使用的,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(退货或降价)。

  五、本产品质量保证书自双方签定供货合同发生供货时生效,业务终止同时终止。